四川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12日
按:近日,國務院扶貧辦《扶貧信息》刊發了《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關于做好易地扶貧搬遷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和《秦巴山片區扶貧攻堅跨省協調機制取得新進展》,現予以轉發。請省直部門和市(州)、縣(市、區)結合實際,主動對接,抓好落實。
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關于做好易地扶貧搬遷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十三五”時期100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的決策部署,做好易地扶貧搬遷低成本長期貸款財政貼息工作,近日,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關于做好易地扶貧搬遷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一、2016、2017年兩年先安排“十三五”時期建檔立卡貧因人口易地扶貧搬遷低成本長期貸款(以下簡稱搬遷貸款)規模總計2000億元,由中央財政給予90%貼息,貼息資金通過增加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和調整中央財政扶貧資金支出結構解決。其余部分未來根據工作進展和實際情況統籌考慮。
二、從2016年開始,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將安排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有關省)貼息資金,由有關省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等分支機構向省級投融資主體發放的搬遷貸款,按9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從搬遷貸款發放之日起,到搬遷貸款還清之日止,最長不超過20年。
三、中央財政下達的貼息資金實行總額控制,有關省安排中央財政扶貧資金用于搬遷貸款貼息的資金規模不得超過中央財政下達的貼息規模。
四、中央財政安排的年度貼息資金撥付之前,有關省可根據搬遷貸款實際發放情況,從中央財政上一年度提前下達的扶貧資金中安排資金對搬遷貸款予以貼息。待中央財政貼息資金撥付后,有關省應從貼息資金中再安排等額資金用于其它扶貧項目。
五、中央財政只對納入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的建檔立卡貧因人口人均不超過3.5萬元搬遷貸款的實際貸款發生額予以貼息。對拖欠銀行本息所產生的加、罰息,財政不能予以貼息。
六、年度安排的貼息資金如有結余,有關省應按自行規定的程序批準后用于其它扶貧項目;結余貼息資金對應規模的搬遷貸款下年度實際發生后,由有關省自行安排貼息資金予以貼息。
七、有關省扶貧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建章立制,加強貼息管理。要建立貼息審核管理制度,加強與相關金融機構的工作對接,對貼息資金的使用實行嚴格的逐筆審核。實行臺賬管理制度,做到審核記錄、賬目清楚,每筆搬遷貸款和貼息可復核、可追溯。
八、有關省扶貧辦(局)應會同財政廳(局)于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將上季度搬遷貸款發放及余額情況報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備案。
秦巴山片區扶貧攻堅跨省協調機制取得新進展
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實施《秦巴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近日,科技部、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商秦巴山片區六省(市)制定了《秦巴山片區扶貧攻堅跨省協調機制》和《秦巴山片區跨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協調推進機制》。
明確主要職責。即搭建省際交流、溝通、銜接的有效平臺,加強秦巴山片區跨省重大事項的協調,促進項目銜接和基礎設施對接,推進區域產業分工與合作,解決片區規劃實施中的突出困難和問題。及時跟蹤、定期匯總秦巴山片區跨省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進展情況,對發展滯后的重大項目加強統籌協調,為有關省(區、市)聯系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持。
成立組織機構。成立秦巴山片區扶貧攻堅跨省協調工作組。科技部、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相關司局以及片區內各省市扶貧辦領導為成員,相關工作人員為聯絡員。科技部農村司為組長單位,國家鐵路局科法司、中國鐵路總公司辦公廳為副組長單位,片區各省市扶貧辦為成員單位。成立秦巴山片區跨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協調推進工作小組。科技部農村司、國家鐵路局科法司、中國鐵路總公司辦公廳,交通部、水利部、能源局、中國民用航空局等涉及秦巴山片區跨省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部門相關司局,和片區內各省市負責秦巴山片區扶貧工作相關部門的領導為成員,各單位確定1名相關工作人員為聯絡員。科技部農村司為組長單位,國家鐵路局科法司、中國鐵路總公司辦公廳為副組長單位,其余各單位為成員。
確定重點工作。跨省協調機制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一個會議和兩個平臺。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跨省協調會議,由片區各省市輪值承辦,協調解決片區規劃實施中的突出困難和問題。通過跨省信息交流平臺和跨省對接平臺,加強日常信息交流溝通,加強項目銜接和基礎設施對接,促進區域合作發展。跨省協調推進機制主要包括協調推進會議和信息定期報告等。通過不定期召開協調推進會議的形式,及時對跨省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行統籌協調、督促指導。每個跨省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本項目相關信息的報送及相關聯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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