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堅持統籌協調,確保農村集體經濟持續發展。強化全域規劃建設。實施全域城市化戰略,全盤考慮、全面統籌全域發展規劃、基礎設施、產業布局、社會事業、公共服務和管理體制,加快城鄉空間布局融合、基礎設施對接和重要資源共享,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在東中西部規劃打造粵海高端裝備產業園、松山湖大學創新城、水鄉特色發展經濟區三個增長極,整合提升市屬四大園區等重大發展平臺,提升對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推進區域協調發展。以水鄉地區“10鎮1港”為試點,探索以經濟區域概念加強資源要素整合,通過構建新的利益平衡機制,加快基礎設施、產業布局、基本公共服務、城鄉規劃和環境保護“五個一體化”,推動“行政區經濟”向“經濟區經濟”轉型。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市財政每年安排7億元用于市對鎮街均衡性轉移支付,安排2.4億元用于欠發達村(社區)公共管理補助,安排2.4億元對村(社區)實行生態補償,安排1.7億元用于市內“雙到”扶貧,安排1.5億元用于“三舊”改造土地稅費返還。統籌基層公共服務。著力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強基本公共服務經費統籌,設立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專項資金,補助村(社區)治安、環衛、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務開支。2013年,市鎮財政補助金額達12.2億元。
經過積極探索和不懈努力,東莞市農村集體經濟轉型發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了良好勢頭。一是資產持續增長。截至2012年底,全市村組兩級集體總資產比2008年增長11.3%,村均2.3億元;凈資產增長16.1%,村均1.8億元。二是收入不斷提高。村組兩級總收入比2008年增長9.9%,純收入增長9.8%,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47.6%。三是結構更加優化。在2012年155億元總收入中,物業出租及相關收入、利息等其他收入分別占72.4%、12.2%,比2008年下降1和1.5個百分點;直接經營收入、投資收益分別占8.9%、4.9%,比2008年提高0.1、0.4個百分點。四是發展逐步均衡。市屬89個欠發達村兩級總資產78.7億元,比2008年增長29.3%,其中凈資產54.7億元,增長42.2%,分別高于全市18和26.1個百分點;經營總收入6.1億元,增長19.0%,其中經營純收入2.7億元,增長55.2%,分別高于全市9.1和45.4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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