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少年:處于發育期,對蛋白質和能量等需求旺盛,應選蛋白質和能量的NRV百分比較高的食品和飲料;2.高血壓患者:需控制每天鹽的攝入量低于5克,應選擇鈉NRV百分比低的食品和飲料;3.糖尿病患者:一般碳水化合物中糖分相對較高,患者應限制攝入碳水化合物NRV百分比高的食品和飲料;4.肥胖者:應嚴格控制能量的攝入,選擇能量NRV百分比低的食品和飲料。
提醒:
水酒生鮮享“豁免權”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在超市現產現銷的食物或是生鮮、水酒沒有標簽,未必違規,應辨別其是否具有‘豁免權’。”王曉波說,《通則》中規定了可以豁免標識營養標簽的部分食品范圍,包括食品的營養素含量波動大的生鮮食品、現制現售食品;包裝小,不能滿足營養標簽內容的,如包裝總表面積≤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積≤20cm2的預包裝食品;食用量小、對機體營養素的攝入貢獻較小的,如飲料酒類、包裝飲用水、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另外,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的飲料酒類產品,包括發酵酒及其配制酒、蒸餾酒及其配制酒以及其他酒類(如料酒等)。上述酒類及一些包裝的飲用水除水分和酒精外,基本不含任何營養素,因此豁免強制標示營養標簽。
要點解讀
核心營養素: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
核心營養素是食品中存在的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具有重要公共衛生意義的營養素,平時經常攝入過少可造成營養不良,影響生長發育和身體健康,但長期攝入過量,則易引致肥胖、高血壓等慢性疾病的發生。
“不同國家對要求標識的核心營養素有不同的規定。”王曉波介紹說,各國規定的核心營養素主要是根據該國居民的營養狀況、營養缺乏病和常見慢性病的發生率等多種因素來確定的。我國本月起實施的《通則》中,將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4種營養素列為必須在飲料、速凍食品、餅干等預包裝食品上標識的核心營養素,是“1+4”的構成,跟日本和中國臺灣的規定數量上相當,而中國香港是“1+7”,美國為“1+14”,這其中的“1”是能量,后面的具體數字是表示各國要求標出來的核心營養素數量,目前我們這個《通則》是根據我國國情制定的,符合我國需要。
營養素參考值:避免營養過剩的參照尺
每個營養標簽表上,除了標明營養成分名稱、含量之外,還有一個特別重要的關鍵詞——營養素參考值,有些食品上以縮寫成英文的NRV表示(Nutrition Reference Values)。
“NRV是食品營養標簽上比較食品營養成分含量多少的參考標準,是消費者選擇食品時的一種營養參照尺度。”王曉波解釋說, NRV可以幫助消費者避免過食造成營養過剩,甚至長期不察覺埋下慢性病的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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