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民吳某于2015年在某網站發表了一篇原創散文,因內容新穎可讀性高,不久之后便受到了多家網站的轉載。不過,多數網站未在轉載作品的同時署名吳某,甚至有些網站為了增加點擊率,截取部分文章,造成吳某的困擾。
“網媒的蓬勃發展,讓人在網絡上發表文章都需小心翼翼,一不留神就被人惡意截取,跟原作品本意相差千里不說,有時還會惹來麻煩。”吳某說。
與吳某不同的是,聰明的90后本土詩人周躍剛選擇為作品申請版權。2014年和2015年,他分別寫成兩部作品:《筆走青春》和《借風為名》,他今年初為其兩部作品申請了相關版權。
周躍剛告訴記者,兩部作品成品較早,自己也是受身邊朋友的提醒才想到去相關部門為作品申請版權,“申請版權的初衷是希望自己的作品受到保護,為作品拿到版權證明,自己也覺得更有安全感。”
周躍剛說,作為市場上在售的作品,版權就像是唯一認證的資格標簽,證明作品是原創的同時,也可以謹防他人的惡意抄襲和轉載。
記者從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了解到,市民可以申請版權類別很多,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作品、曲藝作品、戲曲作品、舞蹈作品、雜技藝術類作品、美術作品、建筑作品等。因現行的作品版權免費登記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原則(以身份證上住址在轄區為準),所以有需要的市民可以到相關轄區登記部門領取申請表格,“市版權登記部門在收到市民的申請材料后還將對材料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作品會責令其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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