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財經滾動 “婚嫁險”實為“噱頭” 不會對離婚損失作出賠償 2012-07-12 08:11:00 來源: 濱海時報 暫無網友評論 分享到: 瀏覽字號: | | 通過Email推薦給好友: “最近有傳聞稱,只要投保‘婚嫁險’,投保者如果到了一定年齡還沒結" />
2012-07-12 08:11:00 來源: 濱海時報 暫無網友評論
分享到:
瀏覽字號: | | 通過Email推薦給好友:
“最近有傳聞稱,只要投保‘婚嫁險’,投保者如果到了一定年齡還沒結婚,保險公司就會賠錢?這種保險靠譜嗎?是不是‘剩男’‘剩女’投保該險很劃算呢?”昨日,本報讀者楊女士向記者咨詢道。對此,記者采訪到新區多家保險公司了解到,目前市場上的“婚嫁險”實為“噱頭”,只是一份普通的兒童險,約定被保險人到了某一年齡就可以領取婚嫁金,與是否結婚無關。
“‘婚嫁險’多為少兒險產品里的一種,由于該險種的保險生存金可累積生息到25周歲左右領取,因此,被起了很形象的名字‘婚嫁金’,來忽悠消費者投保。”據某保險業內人士透露,該險種與養老保險性質相同,投保者大多在十歲以前開始投保,每年交納一定的保費,直到25歲以后返還,跟存嫁妝的性質相同,也就是說,到了適婚年齡會有錢結婚,而不是沒沒結婚就給賠錢。
此外,記者了解到,目前部分保險公司推出的“婚姻險”,也是一種炒作噱頭。“婚姻險約定權益歸屬只為女性,萬一婚變導致退保,其退保金不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而只能歸屬女方。”該保險業內人士提醒投保者,此“婚姻險”實質上是一款分紅型年金保險,不會對離婚損失作出賠償。
作者:胡淼
分享到:
點擊心情:南方網心情排行
企
業
服
務
更多相關內容
南方網版權相關聲明:
① 在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如果本網轉載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權、名益權等問題,請盡快與本網聯系,本網將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盡快妥善處理。聯系方式:;聯系電話:020-87373397
② 本網歡迎各類媒體、出版社、影視公司等機構與本網進行長期的內容合作。聯系方式:
③ 本網原創新聞信息均有明確、明顯的標識,本網嚴正抗議所有以“南方網”稿源的名義轉載發布非南方網原創的新聞信息的行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④ 在本網BBS上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投稿郵箱:chuanbeiol@163.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http://www.bb003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