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促進全州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美麗延邊,吉林省延邊州委、州政府決定在全州開展“十佳”特色鄉鎮、“十佳”魅力鄉村評選活動。
“十佳”特色鄉鎮主要評選綜合經濟強鎮、民營經濟重鎮、特色產業強鎮、生態宜居鄉鎮、民俗文化名鎮、特色旅游鄉鎮、現代農業大鎮、商貿物流集鎮、平安文明鄉鎮、環境優美鄉鎮等。“十佳”特色鄉鎮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不超過10個,并實施動態管理。
“十佳”魅力鄉村的評選將按照注重經濟和人文特色、產業集聚及輻射帶動能力、經濟品質提升空間原則,評選出符合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等條件的魅力鄉村。“十佳”魅力鄉村每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10個,實施靜態管理,不重復參評。
為嚴格評選標準,延邊州“十佳”特色鄉鎮、“十佳”魅力鄉村評選采取自愿申報方式,各縣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查推薦,州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和有關部門進行實地考查核實,并在媒體開設公眾投票平臺進行評選。凡兩年內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嚴重環境污染事件、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違法違紀案件的鄉鎮一律取消參選資格。
據了解,對榮獲“十佳”特色鄉鎮稱號的鄉鎮、“十佳”魅力鄉村稱號的鄉村,延邊州委、州政府除頒發牌匾和證書外,州和所在縣市政府還將分別給予10萬元和5萬元資金獎勵;對連續兩次獲得“十佳”特色鄉鎮稱號的鄉鎮黨政負責人(在此鄉鎮連續工作3年以上)享受上一職級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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