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女士表示,自己是今年6月在一網絡中介平臺上租的房予,租賃合同到期時間為6月11日。但房東不僅提前一天收房,還大張旗鼓地帶來朋友四人一起提燈定損。
經過房東一番仔細檢查,居然找出了面板刮花、墻面破損等一堆理由來拒絕退押金。米女士憤怒地表示,她租住的一年期間從未違約,而且房屋使用痕跡也是正常磨損,對于房東這種行為無法接受。
記者聯系房東卻遭到了對方的直接掛斷電話,目前米女士正考慮通過報警來維護自身權益。租房時簽署合同時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證租賃雙方的權益不受侵害,如今房東的行為卻直接損害到了租戶的財產權。
房東行為太可恥,為了實現吞并押金的目的無所不用其極!希望朱女士后續能夠通過法律手段保住自己的權益,也希望所有租房的朋友在簽訂合同時能更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