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與他人有染,雙方協議離婚。在離婚冷靜期最后一天,趙某早晨醒來后發現妻子不在家,懷疑其在出軌對象韓某家。前往尋找未果,與韓某發生口角并廝打,趙某持尖刀捅死韓某后自殺,但被救回。
近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法院認定趙某犯故意殺人罪,但存在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且被害人存在過錯,遂,綜上,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公開的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趙某,男,1971年出生于吉林省德惠市。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趙某因妻子王某與被害人韓某有不正當男女關系,而與韓某產生矛盾。2023年5月19日6時許,趙某發現王某不在家,懷疑王某在韓某家,遂到韓某家尋找王某。
期間,趙某與韓某發生口角并廝打,趙某持韓某家廚房內的尖刀連續捅刺韓某頭面部、胸腹部等處20余刀,致韓某失血性休克而死亡。作案后,趙某自殺未果被送往醫院,在醫院告知其子用刀扎韓某的事實,讓兒子報警,公安機關接警后趕到醫院將趙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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