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趙女士近日走進遺囑庫,規劃自己現有的約500萬元個人資產,由于父母均不在世,她立遺囑將約500萬元資產留給外婆,這一特別之舉引發關注。(據4月5日頂端新聞)
年輕,未婚,工作穩定,為何早早考慮身后之事?趙女士說,立遺囑的思慮來源于父母的突然去世。“在2018年,我的父母因為意外離開了,當時他們沒有做立遺囑的安排,我是獨生女,作為他們唯一的繼承人,在執行繼承遺產手續時,花了很多時間,去了很多部門,做了很多證明文件,花的時間精力成本比較大。”
父母離開后,她就和外婆一起生活。得益于外婆和阿姨們的疼愛,她漸漸走出創傷。回想當年繼承遺產的情景,趙女士決定早一些立遺囑。

遺囑咨詢現場(圖源:頂端新聞)
有網友對此不解,她才28歲,按常理,外婆先走的可能性大得多,外婆不太可能得到外孫女留下的財產,這個遺囑只能是個安慰的作用,不會真的執行,其實是個無效遺囑。
先不說這個遺囑是不是白立的,以當事女子的想法來看,立這個遺囑并非多此一舉。常言道,誰也不知道明天與意外哪個先來,她是考慮到萬一有個意外,自己要是走在外婆的前面,外婆能得到一些照顧。遺囑里是對外婆滿滿的關愛與孝心,這份大愛令人動容。
“外婆年紀很大了,我擔心萬一我走在外婆前面,有意外情況發生了,我不想讓她年紀那么大了還要去奔波。所以我把能做好的計劃事先安排好,也能更好地照顧好我外婆的生活。”就這么一個初衷,這份孝心其實難能可貴。由于她的父母都早早去世了,她在成長過程中得到外婆的照顧,與外婆結下了感情,擔心外婆老來沒有依靠,她立遺囑將財產留給外婆,這就顯得順理成章,是對外婆的牽掛,也是可貴的感恩與孝道。
按照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順序,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如果當事女子沒有立下遺囑,萬一她有個什么意外,按這個繼承順序,一般而言,她的遺產還輪不到外婆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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