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中女生自述,作為學校外國語學院英語商務專業的學生,于2021年6月到東莞佳睦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實習,該公司領導文某某是學校的客座教授。實習期間她被文某某強奸,2022年12月,她發現自己懷孕后聯系文某某,對方再次將其強奸,事后提出可以分十次給予她8萬元補償費。

▲女學生發文自述被“性侵”。圖片來源/網
文某某已婚且有孩子,女生稱已將此事告知學校。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到文某某,對方稱有多人打電話詢問其此事,他稱女生是在造謠。隨后,記者聯系了衡陽師范學院,工作人員表示已在緊急處理此事,警方也已經介入。

▲被指“性侵”女學生的文某成。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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