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政法網訊 2012年7月5日12時,閩侯縣司法局接到甘蔗司法所報告,本轄區山前村村民洪金華非正常死亡,村民到公司聚眾鬧事亟待處理。翁水俤局長得知情況后,非常重視,直接啟動了大調解平臺預案,指定縣調解中心負責調處此案。
事發2012年7月4日17時許,奧克斯空調的代理商福州五岳貿易有限公司運來一批空調到閩侯縣鐵嶺工業區二期建工建材公司工地交付給購買方福建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因銷售方未派搬運工送貨,到達目的地時無人卸貨,購買方通過電話對奧克斯公司的福州辦事處負責人董某聯系,對方答復先雇請幾個人搬運,搬運費400元待結算時扣除。為此,購買方干部吳某替對方雇了本單位職工洪金華等4人把這批空調搬到三樓。在搬運途中洪金華當場意外死亡。
事故發生后雙方當事人馬上報警,閩侯縣公安局甘蔗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時,就有幾十個村民在公司鬧事,揚言把尸首放在公司辦公室內等待處理。經過民警做了大量工作后才同意把尸體暫寄存在閩侯縣醫院太平間。這起突發意外死人事件驚動了縣委縣政府領導。縣委馬上派出了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事故緣由,并通知雙方當事人到縣人民調解中心進行調解。
這是一場特殊的調解方式,受害者家屬懷著憤怒的心情來到調解中心,并揚言調解不成功就大鬧縣政府,縣司法局及有關部門十分重視。為了防止事態擴大,甘蔗派出所所長王晨清親自帶領幾名干警到現場維護調解秩序,防止雙方矛盾激化。
縣司法局翁局長指定該案件由縣調解中心專職調解員馮津生、張光平主持調解。在調解現場當事雙方各持其見、各有說法:省建筑工程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方代表覺得自己很冤,購買空調而買出了人命案,事后還要與奧克斯公司去追償賠償款;死者家屬認定事故發生在該公司,人也是由該公司雇請的理當應由該公司賠償,雙方僵持不下。兩位調解員見狀果斷采取緊急措施,首先安撫死者家屬激憤的情緒,事故既然發生了不要沖動、不要把事件擴大化,應冷靜坐下來協商。其次做公司方代表的工作,事故發生在貴公司、人也是貴公司雇請搬運的,貴公司理應承擔事故責任,給死者家屬予以合理的賠償。
最后,通過縣調解中心專職調解員苦口婆心的勸導和說服,雙方當事人達成賠償調解協議:福建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愿意按2012年福建省交通事故賠償的有關規定,死者洪金華按城鎮人員的標準進行賠償,加上喪葬費、誤工費等費用,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共計人民幣52.5萬元,死者家屬表示接受,并表示不會到有關部門鬧事,及時料理后事。經雙方同意賠償款于2012年7月9日上午匯入死者兒子洪安銅的工商銀行賬戶內,死者家屬馬上對尸體進行火化等處理。一場即將引發群體性上訪的人身意外死亡賠償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很好地維護了閩侯縣社會的安定穩定。
(福州政法網記者 徐匆 通訊員 林登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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