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下列物業公共服務事項:
(一)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和安全協防;
(五)物業使用中對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等義務;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賬務管理;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
(八)其他物業公共服務事項。
——摘自《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
昨天,本報三環內新小區物業費都超標情況的報道,引起各方重視。物價、房管部門回應稱,目前正在加緊制定物業費政府指導價調整方案,待批準后盡快實行。據了解,新方案將打破現行的“一刀切”標準,主管部門將公布物業服務標準,以后業主將按物業公司服務等級分等級交費。
現狀:現行指導價失去“指導意義”
對于新小區物業費都超標,物價、房管部門都認為,8年前政府指導價標準確實已經不符合實際,現在已經到了必須調整的時候了。
事實上,去年實施的《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對物業費收費已經開始局部調整,規定了普通住宅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物業的物業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這也就是說,只要是非普通住宅,只要物業方和業主簽訂了合同,超過現行的1.44元/平方米“上限”是允許的。
市房管局物業處有關人士表示,對于“普通住宅”如何認定一直沒有明確規定,因此“條例”對物業費也缺乏指導作用,急需要明確的細化標準。
調整:新價將明確物業費分等級收費
目前,新的指導價標準已經初步擬就,在征詢各方意見。總體原則是新標準不會明確指導價是高于1.44元/平方米的某個價格,而是分門別類分等級給出指導價。
主管部門會向社會公布物業公司提供保安、保潔、綠化等每個服務項目的指導價。如果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項目多,就等級高,收費相應高;提供的服務少,收費也就少。總的來說,就是要讓業主感覺自己交的物業費與物業公司的服務相符合,交費交得值。
【重點關注】
保障房物業費將設“上限”
物業公司普遍虧損欲撤出急需破題
市房管局表示,以后保障房物業費會繼續設“上限”。
記者了解到,目前廉租房物業費由政府“買單”,住戶并不用操心,而經適房的物業費則執行的是不高于1.44元/平方米“上限”標準。為了保障經適房業主,以后經適房物業費仍將設“上限”。對此,物業公司紛紛表示擔憂。
青山區一保障房項目,多層收費是0.8元/平方米,電梯房是1元/平方米,物業公司說,即便是低于指導價,收費仍困難。因為有些住戶家庭確實太困難了,一個月40多元的物業費夠家庭好幾天的菜錢,公司實在不忍心收。對于家庭困難的保障房住戶,公司一年要免除住戶20萬元左右的物業費,致使本來有希望有微利的公司陷入持續虧損中。
記者從多個中心城區的保障房管理部門了解到,現在物業公司普遍都不愿意接手保障房項目。一城區保障科負責人說,現在只能靠其他一些“優惠政策”,讓保障房的物業公司安于“虧損”維持現狀,這不是長宜之計,但目前還沒有好的解決辦法。
【網友吐槽】
物業費進入“2時代”
三環外一樓盤物業費達2.98元/平方米
昨天,本報報道了三環內新小區物業費都超標后,得到很多武漢網友共鳴。
有40多家網站轉載了本報報道,本地多個業主論壇也都在紛紛討論此事。網友“glox”說,放眼三環內外,現在低于2元/平方米屈指可數。網友“夏”說,光谷一個三環外樓盤物業費高達2.98元/平方米,讓人很憤怒。
一家大開發商開發的樓盤業主“蛋兒”說,這家開發商新老項目物業費明顯差距很大,老的1元多/平方米,新的項目普遍在2.5元/平方米以上,甚至高達3元/平方米,其實老舊項目用的都是一個公司的保安、保潔。
對于高價物業費,網友普遍認為不值。網友“nicjian”說,自己小區的物業費是2.5元/平方米,物業服務對不起我交的錢。對于指導價調整,網友也很擔心,網友“水中仙子”說,怕只怕會不會調整方案之后的價格更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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