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遷移、拆除優秀歷史建筑的,單位最高罰款50萬元,個人罰款10萬元至20萬元;有關部門濫用審批權限、不履職、違法不糾的,責任人輕則處以行政處分,重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明年2月1日起,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武漢市歷史文化風貌街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將正式實施。該條例經9月25日武漢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2月3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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