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調動地方發展生豬生產的積極性,2007年以來中央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獎勵資金用于生豬調出大縣發展生豬生產和產業化經營。2013年,獎勵資金再創新高,達到11030萬元,一方面,由財政部直接分配的獎勵大縣由2007年的8個縣擴大至2013年的19個縣,獎勵資金由2007年的3532萬元增加至2013年的9930萬元;另一方面,劃撥切塊資金1100萬元,由四川省自主安排給生豬生產和豬肉供應起重要作用的大縣。七年來,獎勵資金累計達到5.2314億元。
江西省將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作為推進生豬產業發展的著力點,結合畜禽清潔生產、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生豬改良計劃等中心工作,獎勵資金重點用于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良種補貼等,不斷完善生產條件,改善飼養環境,健全服務網絡,強化保障機制,為穩定生豬市場和居民“菜籃子”供應發揮了支撐作用,成效顯著。
一是獎勵政策促進生豬生產全面增長。2012年,23個生豬調出大縣生豬出欄1865.79萬頭,占四川省出欄量的59.6%,存欄1103.53萬頭,占四川省存欄量的57.7%,能繁母豬存欄121.66萬頭,占四川省能繁母豬存欄總量的61.1%,出欄量、存欄量、能繁母豬存欄量比2007年增長了41.7%、53.4%和65.1%,增長速度分別高出四川省平均增長速度的19.7、39.8和21.3個百分點。
二是獎勵政策助推集約化、外向型生豬產業發展。受生豬調出大縣良好的政策環境影響,正邦、溫氏、萬年生豬產業集團等一批大型養殖集團正在各縣按規劃有步驟地擴大生產。23個調出大縣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從2007年的3868個增加至2012年的8077個,增長108.8%,規模養殖比重由2007年的46.2%提高至2012年的66.7%。生豬規模化、集約化水平的快速提升擴大了四川省外銷至廣東、深圳、上海、浙江等東南沿海及四川、重慶、貴州等地的市場份額。2012年外調生豬1200萬頭,其中生豬調出大縣占到四川省外調總量的90%,為保障省內外生豬有效供給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是獎勵政策加快了生豬標準化建設步伐。各地集中資金,加快對生豬規模豬場實施雨污分流、降溫通風、防寒保暖、自動飲水、防疫消毒等欄舍改造和沉淀池、發酵池、氧化塘等糞污處理設施建設,累計投入達2.82億元,有1824個規模豬場完成標準化建設改造。南昌縣集中資金對10戶年出欄3000頭以上的大型規模豬場采用環保兼氧-MBR工藝對經過沼氣池發酵處理后的沼液廢水作進一步凈化處理,打造生豬標準化示范樣板工程。進賢縣對127個中小型豬場實施雨污分流、糞污治理等以獎代補建設改造,并統一簽訂豬糞購銷合同,集中收購豬糞用于沼氣發電和生產有機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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