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何中華表示,行人闖紅燈的現象確實對城市的交通秩序有很大的影響,而且就現狀來看,僅靠市民的自覺還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實行罰款這種和行人有直接經濟利益相關的處罰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幫助和引導市民形成一種好的習慣。
“至于交警在執行時的可行性問題,有待進一步細化和研究,比如行人沒帶錢的話也可以采取先登記身份證號碼,然后到指定地點交罰款的方式解決。”何中華說。
山東省政協常委、山東建筑大學教授鄧相超則“就行人闖紅燈制定相關的罰款規定,這樣做不僅提升城市形象也能減少擁堵,其實不止中國,澳大利亞、美國等在行人闖紅燈上也都是重罰,甚至罰金更高。此外,嚴格的處罰措施也能避免路口有信號燈的前提下還配備協管員,造成資源浪費。”
談到具體執行問題,鄧相超說,“一旦制定就要嚴格執行,嚴格起來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從眾心理,石家莊之所以對群體性闖紅燈者處罰前三名,目的就是要遏制這種從眾心理,其他諸如趕時間、沒帶錢等的闖紅燈理由在執行中都不能縱容,規定出臺后,具體的實施細節也要考慮到位,絕不能讓違規者有空子可鉆。”
小編寄語:
對行人闖紅燈罰款,很多城市都有,只是罰款金額不同而已。但真正有幾人闖了紅燈被罰呢?警察很忙是現實,協警執法權受質疑也是現實,如今闖紅燈的人那么多,罰不過來恐怕也是必然。整治交通違法,相關部門一直在努力,但最有效的辦法還是加強公民自覺守規意識,該停時停,該慢時慢。
對闖紅燈的重罰,應該有;但國人的自覺,更不能少。編輯:黃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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