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部日前發布公安部第123號令規定,駕駛證考試、審驗、記分等其他規定,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就駕考新規、實習司機管理、交通違法記分等公眾關心的一系列問題,深圳交警日前做了深入的釋疑和解讀。
關鍵詞:考試內容已考試合格成績明年有效
自明年1月1日起,科目一、二、三考試將全部按照新的考試內容和標準進行。在此之前已考試合格的成績(包括樁考)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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