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車被樹砸傷致殘獲賠370萬 十級暴風天騎自行車出行
時間:2021-10-06 18:39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毛青青
原標題:男子騎車被樹砸傷致殘獲賠370萬 十級暴風天騎自行車出行
因在暴風天氣騎單車,楊先生被一課綠化樹砸倒,身受重傷。楊先生認為:綠化部門管理不當,導致樹木折斷,遂請求法院判決賠償430余萬;綠化部門辯稱:天氣惡劣,屬于不可抗力,當天已發布天氣預報,王先生執意騎車,未進行躲避,存在一定過錯。
楊先生為了證明自己的主張,還特意讓家人去現場拍了張照片,照片顯示現場只有一棵樹倒地,而且樹倒地后沒有根系。楊先生就此認為,現場根本沒有達到10級暴風,否則為什么其他樹木不折斷,就這棵樹偏偏斷了。
綠化部門為了反駁楊先生,特意找來了氣象部門的天氣預報,證明案發當天,楊先生存在嚴重過錯。
就這樣,雙方各執一詞,對簿公堂。一審法院認同了楊先生的觀點,判賠370余萬;
綠化部門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經過審查,駁回了綠化部門的上訴請求,同意一審法院判決。
#盤點熱點事件中的法律知識#
真是神仙打假,走在路上被樹木砸到,竟然能獲賠370余萬,在令人震驚的同時,楊先生敢于維權的方式也值得所有人學習。
根據《民法典》第1257條規定, 因樹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就本案而言,根據楊先生的舉證來看,樹木的根系沒有完全發育,是造成樹木折斷的主要原因,綠化部門作為林木的所有人,針對楊先生舉證的問題,雖然提供了天氣部門的氣象預報,但并無法排除自己本身存在的問題,由此可以推斷綠化部門存在管理、養護不當的問題。法院判決綠化部門敗訴,也在情理之中。
最后,本案也提醒所有出門在外的人,在遇到極端惡劣天氣時,能減少外出的情況下,盡量減少外出,避免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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