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景區吊橋橋索斷裂5死24傷:家屬如何依法追責?
時間:2025-08-07 18:43 來源:必應 責任編輯:曉鋒
原標題:新疆一景區吊橋橋索斷裂5死24傷:家屬如何依法追責?
新疆一景區吊橋橋索斷裂5死24傷!8月6日18時18分,伊犁州昭蘇縣夏塔景區一吊橋其中一條橋索斷裂,發生橋面傾斜,橋上29人滑落。其中,5人不幸遇難,22人受輕傷,2人傷勢較重。
據介紹,將軍橋為夏塔景區觀光車終點站,游客非常多,很多游客通過名為將軍橋的吊橋到對面的山腳下拍照打卡。一游客回憶,她和其他徒步團員的返程時間是下午5點多,當時景區仍然人滿為患,當他們排隊乘觀光車時,對面則是等候觀光車進入景區的排隊長龍。
1.景區相關人員已構成犯罪!

在前述案件中,景區涉事負責人等或可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根據刑法規定,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本罪的主體是指生產、作業的從業人員,在行為人的身份上并沒有特殊限制,不要求對生產、作業具有管理職責等身份。在前述案件中,對涉案景區吊橋負有安全檢查、管理、維護等職責的工作人員可成為本罪主體。
另外,要構成本罪,還要求行為人具有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且該行為導致嚴重后果。根據景區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景區需對吊橋進行定期維護、檢查等。在前述案件中,吊橋繩索發生斷裂,且網傳此前就曾發生過斷裂事故,本案中很可能存在工作人員工作疏忽、違反規定的情況。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要達到本罪入罪標準,要求行為人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又或者是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等嚴重后果。在前述案件中,本案造成5死24傷,顯然達到入罪標準,可構成本罪。
根據刑法規定,構成本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情節特別惡劣的,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前述案件中,若景區存在對吊橋斷裂問題“屢教不改”等情況,最終又造成惡劣5死24傷的嚴重后果,則很有可能被認定屬于“情節特別惡劣”,進而在加重法定刑的范圍內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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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傷亡游客及其家屬如何索賠?
在前述案件中,傷亡游客及其家屬可向涉事景區索賠。《民法典》明確規定:賓館、商場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若景區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則其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若通過旅行社報團旅游的,則還可向旅行社索賠。具體而言,通過旅行社報團旅游的游客與旅行社成立合同關系,游客支付對價,旅行社也有義務保障其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保障報團旅游者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要求。因此,在此類景區意外事故中,游客還可向旅行社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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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本應是一次平安愉快的出行,卻因安全事故釀成慘劇,致使數名游客不幸遇難,令人痛惜。各大景區務必以此為戒,切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筑牢安全底線,防范類似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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