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世華財訊網報道,霍英東家族爆爭產案,其子霍震宇指控遺產執行人的霍震寰,私吞至少14億港元家族資產,要求撤換執行人,并交代賬目。
綜合媒體12月 20日報道,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愛國商人霍英東家族爆爭產案,長房三子霍震宇昨入稟法院,指控身為亡父霍英東遺產執行人的胞兄霍震寰,私吞至少14億港元家族資產,要求撤換執行人,并交代賬目。
原告霍振宇指,自霍英東于06年10月去世后,胞兄霍震寰便將一批家族資產據為己有,包括霍家祖業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350股普通股、三家海外公司的全部股權及三個海外銀行戶口內7億存款。
霍震寰則稱,海外公司股權及戶口資產,僅共值14.36億,但霍震宇認為估值初步及過時。霍震宇要求法庭罷免霍震寰作為遺產執行人,改由退休上訴庭副庭長羅杰志出任,或由法庭委任其他適合的人選,以及委任會計師行,調查遺產數目。案件將排期聆訊,霍家其余10多名遺產收益人將要出庭答辯,包括霍英東3名遺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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