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讀研8年獲學位證僅11天被作廢
時間:2024-07-09 19:27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曉鋒
原標題:女子讀研8年獲學位證僅11天被作廢
據大風新聞報道,2015年3月,任女士考取2015級同濟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的工程碩士研究生。在職讀碩期間,任女士完成了全部課程的考核,并按照同濟大學的學位申請規定達到了論文答辯、論文成果發表和論文外審等要求,她多次向學院申請學位評審未果。2023年8月,任女士向學院表示準備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后,她收到學院郵寄來的證書。
“等我們拿到這個證,看到日期時才知道這個情況,去查了學信網才發現,這個證在一年前就已經登記了。”任女士截圖為證,也就是說,2022年6月30日,同濟大學已經向她頒發了學位證書。
就在任女士與學院溝通過程中,2022年7月11日,學院卻公告撤銷了同濟大學頒發的證書。

“學院發布了不予授予的通告,把學校頒發的證給作廢了。”記者看到,2022年7月11日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官網發布公告,對任女士等5人作出“不授予學位”的決定,也就是說,她的同濟大學學位證僅僅“存活”了11天。
“正常是學校頒證給學院,但學院就沒告訴我,還把學校頒發的證書給撤銷了,這中間學院并沒有書面或電話告知我本人。”
任女士認為自己的遭遇并非個例,導師名下包括她在內4名2015級工程碩士均被學院“不授予學位”,她有理由懷疑學院領導和老教授有隔閡,才被區別對待。
任女士的丈夫是從業律師,考慮到為妻子維權,為了確定這份學位證的有效性,同時希望改變學位授予權下放,避免別的學生重蹈覆轍,2023年10 月向上海市靜安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將同濟大學告上法庭。
上海市靜安區法院發布的訴訟裁定書顯示:同濟大學延期發證和材料學院扣證的行為,沒有對任女士的合法性利益產生影響,雖然任某某求學的時間長達8年,但最終還是拿到證,所以不應該起訴。
裁定書還認定,在任女士申請學位的3年內,同濟大學材料學院所做的“不予授予學位”的行為是過程行為,均都不可訴。2024年6月28日,法院裁決認為任女士不符合起訴條件,駁回其起訴。
2022年7月13日,任女士與院辦老師打電話,要求學院出具書面不授予的原因和理由,通話錄音顯示,院辦老師告訴任女士:“我們學院可能是沒有權利去說你的學位是可以還是不可以,我們把學生論文報個意見給學校,最終授予還是不授予,這個確實不是我們能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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