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發出通知,將簡化消費者購買節能家電信息核對辦法,確保消費者購買時領取補貼。
通知要求,消費者在購買節能家電產品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銷售發票復印件、簽署補貼領取確認單后,家電終端銷售商即將補貼資金兌付給消費者,不得要求消費者在購買后二次返回商場領取補貼。
據了解,自2012年6月以來,三部門先后啟動了高效節能平板電視、空調、冰箱等7類家電推廣工作。根據相關規定,節能家電補貼兌付流程是將補貼資金撥付給生產企業,由生產企業通過經銷網點在銷售時兌付給消費者。為確認銷售的真實性,防止騙補行為發生,需要消費者提供產品唯一編碼、個人身份信息及聯系方式等。
在節能家電推廣初期,不少消費者反映,購買節能家電推廣產品兌付補貼程序比較繁瑣。由于一些產品的編碼在包裝箱里面,消費者需要在收到貨后,打開包裝箱撕下機身上的條形編碼,填寫補貼領取確認單,備好身份證、發票的原件和復印件,再二次回店交齊資料才能領取到補貼款。
針對節能家電補貼兌付環節多、現有品種難以完全滿足消費者需求等問題,早在去年10月三部門就曾發出通知要求,適當簡化補貼資金兌付程序,推廣企業應把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標識與產品唯一編碼貼在外箱上,出貨時直接由商家對相關信息進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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