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師重教是教育改革的開始,優化管理是高素質課堂的保證
時間:2019-11-25 22:29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文 / 陳施諭
近日,司法部向社會公布《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征求意見稿)。該《規則》明確指出:教育懲戒是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職權。其中提出,教師在課堂教學、日常管理中,根據學生違規違紀情形,可采取點名批評、適當增加運動要求、不超過一節課堂教學時間的教室內站立或者面壁反省等方式當場進行教育懲戒。(新華社,11月23日)
該規則一發布就引來了廣大網友的爭議,教育懲戒一直以來都是人們爭議的話題,不少人都反對教育懲戒,在他們看來,懲戒就是懲罰,甚至等同于體罰。
事實上,只有帶有教育目的的懲罰才是教育懲戒,而人們誤以為的體罰,卻是指對孩子們的身體和心理都產生傷害的一系列行為。顯然,教育懲戒和體罰有著本質上的區別,要想把二者混為一談是行不通的。而在此項通知中提出的各項規則也都是考慮了各方因素科學合理制定出來的,并無不妥。
對于懲戒權,2017年就曾被提出來,這次意見稿的推出,也算是把懲戒權還給了老師。但深層次更意味著整個社會對教師職業的尊重有了潛意識的變化。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教師身份有著很矛盾的認知。面對家長,一方面,他們無限放大老師的責任,把孩子學習成績的好壞全部歸功于老師,并強調老師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不在授予老師更多的權利,甚至是漠視和敵視,沉浸在自己想象的“體罰論”里。面對“叛逆的孩子們”,一方面是教師個別懲戒學生,引起眾怒;一方面是面對輿論壓力不敢管,只好任由學生們搗亂。
得不到家長的認同,職業受不到重視和尊重,也沒有明確的法規保護自己,正是這些矛盾推動著教師這一個職位走向極端。毫無疑問,教育懲戒法治化是很有必要的,這代表著老師有了合理的依據,法律軌道上得以權責統一,立德樹人,免除了教育管理的后顧之憂,更能有效的規范學生們的行為,營造高素質課堂。
當然,近年來教師和學生的辱罵毆打事件頻出,教育懲戒還需直面社會,受大眾監管,切莫辜負大眾的一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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