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機構隊伍建設不完善、不穩定。自2008年啟動鄉鎮機構改革以來,全縣12個鄉鎮財政所并入經濟發展和社會事務辦公室,4個鄉鎮財政所并入鄉鎮綜合辦公室,未明確單設財政所和單列人員編制。同時,鄉鎮財政人員工作調動頻繁,離職情況嚴重,導致財政隊伍不穩定。
二是會計基礎薄弱。會計、出納人員調動時工作交接不到位,會計核算不規范。如未嚴格按照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規范使用科目,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不完善等。
三是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有待強化。項目建設資金和補貼(助)主要是事后監管,不能及時發現和制止支付過程中違紀違法行為。資金撥付程序相對復雜,時效性不高。
四是服務能力不足。全縣10個少數民族鄉鎮由于文化差異等原因,家庭銀行賬戶信息一直難以核實,部分補貼(助)資金仍采用現金形式發放。鄉鎮財政工作人員兼職較多,不能全身心投入到財政本職工作中。
二、對策和建議
一是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明確鄉鎮財政所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加強財會人員尤其是新任財政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提升其業務技能和水平,強化基層人才保障。
二是抓好會計規范化核算。從2014年1月開始,全縣鄉鎮財政統一新建零余額賬戶,全面推行會計核算規范化工作。認真研究并完善鄉鎮財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三是強化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充分利用“大平臺”業務系統,將原來由財政部門撥付項目主管部門、再由項目主管部門撥付鄉鎮或者實施報賬的資金直接由財政部門撥付鄉鎮,減少資金撥付環節,縮短資金兌付時效。通過財政部門審核撥付實現監督關口前移,強化鄉鎮財政資金監管。
四是不斷完善鄉鎮財政職能。完善農戶賬戶基礎信息,完善農戶“一卡通”或“一折通”信息表,并確定專人管理;抓好鄉鎮財政、鄉鎮相關站所、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農戶賬戶信息共享,實時更新;抓好補助資金兌付核實,通過“大平臺”系統實現直接或者授權支付。依托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設置財政綜合服務窗口,實現“一站式”服務。制作統一的鄉鎮財政員著裝和上崗證胸卡,方便群眾辦事和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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