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投資30個億的南通文峰城市廣場預計明年上半年開業,目前還在熱火朝天的建設當中,殊不知在這個文峰股份目前最大的城市綜合體項目,已牽扯出上市公司一系列的違規操作。
文峰股份今日公告透露,已被江蘇證監局出具警示函,監管部門指出:公司2011年向關聯方南通文景置業有限公司提供借款47619.42萬元,未及時履行關聯交易決策程序,且未作為關聯交易依法披露。此外,由于文景置業已被公司全資控股,而其核心項目南通文峰城市廣場包括房地產開發與酒店業務,與上市公司大股東文峰集團形成同業競爭。公司需就此作出整改。
據文峰股份此前公告:2009年底,為拿下南通國棉二廠地塊,南通文景置業有限公司成立,文峰股份大股東文峰集團持有其100%股權。此后,經過一系列股權轉讓后,在2011年7月,文峰集團將其剩余25%的文景置業股權轉讓給了上市公司,加上文景置業當時的另一股東轉讓的25%股權,文峰股份獲得了文景置業共50%股權,另50%股權為自然人施展實際控制的新景置業所有,雙方各出資5000萬元。此后,在今年6月,文峰股份又宣布收購新景置業持有的文景置業剩余50%股權,轉讓價格為該股權對應注冊資金5000萬元加溢價20000萬元。溢價計算依據為新景置業對文景置業用于工程建設的借款50769.42萬元約兩年半的利息計10200萬元,以及項目商業街已登記銷售部分的預計利潤20000萬元的50%部分收益。收購完成后,文峰股份持有文景置業100%的股權。
由此,一個原先由大股東作為開發主體的商業地產項目,轉而成了主營商業零售的文峰股份的全資項目。從前后的一系列運作來看,這一股權轉讓的最終目的可能是大股東借助上市公司資金實現了商業地產開發。
而此事之所以引發監管層注意,是在2011年8月8日,文峰股份宣布對南通文景置業增加后續投入不超過5億元。而回看當時公告,公司僅在“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中簡單提到了全票通過“關于對南通文景置業有限公司增加后續投入不超過5 億元的議案”一事,表示按照公司對文景置業的持股比例,與文景置業其他股東以相同比例、相同方式的債權、股權或其他方式進行投入。
而根據江蘇證監局的警示函,這一增資本質是向文景置業提供了借款,上市公司對此未按程序進行決策和披露。
對此,文峰股份的解釋是,之所以沒有進行上述操作,是“對文景置業的債權投資性質的理解存在偏差”。但上市公司當時很可能是有意“模糊處理”,以規避市場對其利用上市募集資金轉貸商業地產項目的質疑。去年二季度上市的文峰股份募集資金逾20億元,上市后不久,公司即宣布用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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