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師:國內多晶硅企業有40多家,運營中的僅不到10家
盡管中國與歐盟已經在光伏出口方面達成了價格承諾協議,未來中國光伏電池及組件生產商可以繼續向歐洲銷售產品,但是中國公司在光伏產業上的折損仍然在發酵。而江蘇陽光(行情,問診)(600220.SH)子公司寧夏陽光硅業有限公司(下稱“寧夏硅業”)涉嫌違規信披以及虧損、破產,更是折射出多晶硅產業的前景不容樂觀。
上周末,多晶硅生產商——江蘇陽光公告稱,接到了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下稱“江蘇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其在(控股子公司)—寧夏硅業停產的信息披露上違規,需要向江蘇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昨天,江蘇陽光董秘徐偉民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坦陳,這次違規是因為其對寧夏硅業的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所致。有分析師判斷,信披的延遲可能是企業也想看看多晶硅業務是否還有轉機。不過,目前因寧夏硅業已進入了破產清算階段,因此徐偉民也表示,江蘇陽光再進入光伏產業的可能性不大。
兩次信披受質疑
根據江蘇證監局的警示函,江蘇陽光在其控股子公司寧夏硅業停產的信披上有違規情況。
徐偉民說,寧夏硅業是在去年8月下旬開始停產檢修的,而當時江蘇陽光并沒有發臨時公告,而是把情況放在2012年中期財報中交代,“中期財報的公布時間,與寧夏硅業停產檢修的時間比較接近,所以才將停產的內容放到了財報中公布。”不過,江蘇證監局對此并不認可,江蘇陽光應單獨對停產事件做公告。
江蘇證監局還表示,江蘇陽光在申請寧夏硅業破產的決策程序、信披上,也存在違規(行為)。
徐偉民向本報記者說,由于寧夏硅業虧損嚴重,資產已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江蘇陽光作為債權人向寧夏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寧夏硅業的破產清算并得到了法院正式受理,而這一消息是在今年1月底對外公布的。
記者注意到,該事件是隨江蘇陽光的業績預虧公告一起發布的。“但證監部門可能認為,我們對此消息的公布時間應更早一點,比如說向法院提起破產申請時,就應該對外公布消息。”徐偉民稱。
“寧夏硅業這一多晶硅生產企業的虧損,確實比較嚴重,目前在根據法院的流程進行處理,我們也做了較大的計提。”徐偉民說。
產業前景不容樂觀
江蘇陽光對于多晶硅項目的投資,可以追溯到2006年7月。彼時,其與中色(寧夏)東方集團(行情,問診)、寧夏電力投資集團等成立合資公司,在寧夏石嘴山擬建4000噸/年的多晶硅項目,而這一帶靠近42億噸的硅石礦藏,可謂地理條件優越。據此后的公開消息,整個項目的累計投資為17.8億元,其中注冊資本為3.6億元,江蘇陽光參股65%,一期建設年產1000噸多晶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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