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綜合報道】據華夏時報消息,近日,由天津市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的《關于進一步調整完善我市社會保險制度的意見》公開發布,《意見》調整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初始參保年齡,2013年開始由現在的18周歲調整為16周歲。
這意味著,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不符合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且具有天津市正式戶籍的城鄉非從業居民,可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據悉,江蘇、安徽、山東等地均已從去年開始陸續試點相關政策,而這一提前繳納養老保險的行為也被質疑是變相的“延遲退休”。
“這不是變相延遲退休,而是確實增加了養老保險的征繳年限。”相關權威部門一位內部人士表示,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刀切,延遲退休也一樣。因此延遲退休不可能一下子延長很多年,同樣也不可能僅延長一兩年,改革需要分地區分行業逐步實施。
變相延遲退休?
目前,我國社會養老保險擁有三種不同的制度,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農保。
從2011年開始,部分地區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新農保合并實施,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而此次政策所涉及的初始參保年齡提前至16歲正是這一部分。
“提前繳納養老保險,換句話說就是增加了勞動者的勞動年限。”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提前繳納養老保險至16歲同延長退休時間至65歲的性質是一樣的,而這樣的行為很容易引起其他地區的跟風。
從相關部門了解到,地方政府均有對養老保險政策進行微調的權限,但前提是當地的經濟相對發達,并可對新的政策給予經濟上的支持。“如果當地經濟不好,居民收入水平偏低,別說從16歲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即便延期至26歲也未必有人繳。”上述內部人士表示。
據悉,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依據上一年本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參保居民每年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按照5%、10%、20%、30%四個比例自主選擇檔次進行繳費。以天津12800元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例,參保人員按照以上比例分別需要繳納640元、1280元、2560元、3840元。
也就是說,如果將養老保險參保的初始時間提前兩年的話,參保人需為此支出少則1280元,多則7680元的費用。
延遲退休將會以“小步慢走”的方式實施
眾所周知,延遲退休有助于彌補養老金缺口,緩解養老壓力。有專家測算,退休年齡每延遲一年,可以使我國養老統籌基金增加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約200億元。
但是,怎么延、延長多久,一直是業界爭論的焦點。
“延遲退休不可能存在是否自愿的問題,一旦政策出臺,就會先行試點。”上述內部人員表示,延遲退休相關工作將會在“十八大”之后提上日程,同時將會以“小步慢走”的方式實施。
他還表示,延遲退休涉及我國整體的經濟發展和養老金的管理和使用問題,關系到我國的人口結構、總體就業的狀況、職工和居民收入狀況,需要綜合考慮的因素很多,但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不排除討論后很快出臺相關政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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